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南川区民主镇文福村渔菜共生项目
公开抽选施工单位的公告
1.抽选条件
本公开抽选项目2025年南川区民主镇文福村渔菜共生项目”工程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抽选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抽选。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文福村7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发展渔菜共生产业20亩,采购安装相关浮床浮岛设备4600平方米,采购安装淡水养殖增氧设施设备1套,新建生产便道550米,修建安全护栏800米,修建堡坎150立方米,采购安装渔业捕捞设施设备、垂钓及捕鱼管护平台10个,修建排水设施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认质核价。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800000.00元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 800000.00元(含税)。
2.4 发包范围:该抽选公告要求的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期要求:于2025年12月之前完成建设。
2.6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7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抽选单位一旦中选,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1.4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执业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含)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2.1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抽选。
3.2.2 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
3.2.3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民工工资被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抽选。
3.2.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由参与抽选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及相关截图加盖参与抽选人公章,抽选保留查询以上信誉记录及截图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抽选资格。
3.2.5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参与抽选:
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需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上截图加盖单位鲜章(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157-2013)(渝建发(2013)1号)配备该项目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市外入渝企业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3.4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
3.5 报名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6万元(合同价的2%)至财政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账号:2609010120010004497-000424);若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投标无效。若投标单位未中标,我镇安排专人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中标单位不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6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8万元(合同价的10%),甲方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7 乙方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2.4万元(合同价的3%),工程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偿整治达标(质保期在整治达标后重新计算1年)。若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7.1中选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项目上班的到位率要求达到100%(每个月不少于22天),如每月出勤少于22天的,按每人每天2000元罚款,并在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任意一个人一个月内出勤少于10天,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移送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委派管理人员,若需更换管理人员的必须经过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8 本工程进度款支付: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资金,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后,划拨工程建设启动资金30%;工程进度过半后可按序时进度划拨资金;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后,划拨工程建设资金100%。申请工程资金拨付时,乙方应填写报账申请水及相应资料,同时开具有效的国家规定的发票凭证。
4.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 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 联系方式
抽选人: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抽选代理机构(如有):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体育路37号 地 址:
邮 编: 408412 邮 编:
联系人: 刘芋君、肖淋露 联系人:
电 话: 15736577992 电 话:
传 真: 023-71459088 传 真:
电子邮件: 285683412@qq.com 电子邮件:
户 名: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户 名: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09010120010004497-000424 账 号:
2025年月 日